【F104 兩岸勞動法專題】 學期課《2.00 學分》 103 學級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核心能力
計算公式:學分數 x 權重
系核心能力能力權重(百分比)指標值
1兩岸財經法律專業能力
30%(0.6)
2兩岸民事法律專業能力
30%(0.6)
3兩岸公法及訴訟法專業能力
20%(0.4)
4國際經貿及相關紛爭解決專業能力
20%(0.4)
課程大綱 課程教育目標
兩岸關係隨著解禁與緩和,企業與人的交流越來越熱絡,商業行為隨之蓬勃發展。於此大環境下,人材交流 乃是無可避免之趨勢。不論台灣人才受僱於大陸企業、或受台灣母公司派令至大陸長期出差,或大陸人士來 台灣工作,兩岸之人才互通有無,乃可預期。 因此,有關兩岸勞動法令之規範,乃係本所專業課程不可或缺之科目。學生修習本課程之後,不只對台灣勞 動法令有更深一層理解,對於大陸勞動法令亦能夠有所涉獵。不論未來是否自己到大陸工作,或幫忙解決兩 岸有關勞動法令上之爭議,應該有極大之助益。 兩岸之間由於社會體制與政經情勢尚有若干程度差異,因此勞動法令上之規範必有顯著不同。本課程將以大 陸勞動事件惟研究主軸,藉以探究大陸勞動法規如何規範,同時比較台灣勞動法令規範之異同,期使修習本 課程者,對於兩岸勞動法令能運用自如。 1.使修習本課程者了解大陸勞動法令 2.使修習本課程者了解台灣勞動法令 3.使修習本課程者了解兩岸勞動法令之差異 4.使修習本課程者能夠運用兩岸勞動法令,並解決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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