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700 跨境犯罪專題】 學期課《2.00 學分》 103 學級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核心能力
計算公式:學分數 x 權重
系核心能力能力權重(百分比)指標值
1兩岸財經法律專業能力
10%(0.2)
2兩岸民事法律專業能力
10%(0.2)
3兩岸公法及訴訟法專業能力
20%(0.4)
4國際經貿及相關紛爭解決專業能力
60%(1.2)
課程大綱 課程教育目標
國際刑法早於二次戰後的紐倫堡及東及大審後已經有雛型產生,即使是背負著
所謂「戰勝國司法」之惡名。在東西方兩大集團長期對峙之冷戰時期結束後,東歐、拉丁美洲乃至於非洲,這些長期為極權獨裁體制統治以及兩大集團角力之地帶,在自由化、民主化、全球化的趨勢下,許多以往或者新近發生之戰爭行為、種族屠殺行為、違反人性尊嚴之犯罪行為,為世人所關注,且成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干預之對象,例如安理會針對前南斯拉夫之戰爭行為及盧安達之種族屠殺行為分別於一九九三年五月廿五日及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八日所做出的八二七號與九五五號決議,根據此兩號決議所成立之特別審判法庭,使得國際刑法之發展向前推進一步。而於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七日所簽訂之羅馬條約,更將國際刑法之演進推向新的高峰,根據該項條約將於海牙設置審理國際行法案件之永久性國際刑事法院。
本課程最主要之目的在於促進對於國際刑法之認識與研究之興趣。
法律全球化的面向是多元並進的,不僅在商業貿易法、財經法、競爭法,
以人權為核心之刑法同樣也面臨全球化的挑戰,藉由此種認知之建立、
使得法律之國際觀更加地全面,同時建立以人權為導向之思考。
已開課程
108 學年暑期 碩專法律 2 年級 0 班 授課教師:鄭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