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016 兩岸公法問題研究】 學期課《2.00 學分》
103 學級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核心能力
【
計算公式:學分數 x 權重
】
系核心能力
能力權重(百分比)
指標值
1
兩岸財經法律專業能力
10%
(0.2)
2
兩岸民事法律專業能力
20%
(0.4)
3
兩岸公法及訴訟法專業能力
50%
(1)
4
國際經貿及相關紛爭解決專業能力
20%
(0.4)
課程大綱
課程教育目標
課程內容將涵蓋台灣地區與中國大陸地區憲法與行政法之重要內容。課程將以專題形式呈現,每周課程討論
一項主題內容,分別針對兩岸發展現況說明,並提供相關案例或新聞作為課程討論之基礎,希冀透過專題討論
方式,使參與課程的同學能更清楚掌握公法重要概念,並辨別兩岸針對同一法律概念之同異性。
1. 掌握我國公法重要概念
2. 知悉大陸地區公法重要概念
3. 明辨兩岸公法概念之區別與運作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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