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694 兩岸商事法專題】 學期課《2.00 學分》 104 學級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核心能力
計算公式:學分數 x 權重
系核心能力能力權重(百分比)指標值
1兩岸財經法律專業能力
70%(1.4)
2兩岸民事法律專業能力
10%(0.2)
3兩岸公法及訴訟法專業能力
10%(0.2)
4國際經貿及相關紛爭解決專業能力
10%(0.2)
課程大綱 課程教育目標
公司為現今社會經濟生活中最重要的企業型態,公司法為其根本法,欲瞭解現代企業組織運作者,不可不修習公司法。又鑑於中國大陸於世界中經濟地位之重要性,已不容忽視,再加上兩岸間經貿關係的密切性,深入研究並瞭解大陸法制已成為一項必要的課題。本課程將擇公司法制中的重要議題作為專題研究之內容,比較分析大陸與台灣公司法制之異同。 1. 介紹商事法的基礎理論。 2. 掌握公司法法典的基本原理-組織與營運。 3. 了解公司法重要之相關判解函釋。 4. 比較探討外國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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