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696 兩岸行政法專題】 學期課《2.00 學分》 104 學級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核心能力
計算公式:學分數 x 權重
系核心能力能力權重(百分比)指標值
1兩岸財經法律專業能力
10%(0.2)
2兩岸民事法律專業能力
10%(0.2)
3兩岸公法及訴訟法專業能力
70%(1.4)
4國際經貿及相關紛爭解決專業能力
10%(0.2)
課程大綱 課程教育目標
以專題研究之方式,引導學生瞭解兩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之異同。 引導學生認識兩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已開課程
108 學年下學期 碩專法律 2 年級 班 授課教師:藍元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