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語文課程修習說明:
1. 必修語文課程分為英語及日語,請擇一修習。
2. 課程分為五級,同學需修滿必修語文15學分。
3. 五級語文課程需循序修習,未及格者,得於下一學期重修該不及格之層級。重修語文課程得以併修。例如:修過外文:英/日文(一)但不及格者,得於下一學期併修外文:英/日文(一)及外文:英/日文(二)。若該學期外文:英/日文(一)未開課 ,則可單獨修習外文:英/日文(二)。
4. 欲修習英語者,需到校參加英語分級測驗,測驗僅以一次為限,未參加將影響選課。
5. 欲修習日語者,需參加分級面試,面試僅以一次為限(無日語程度,則不需參加)。
6. 依測驗或面試結果,作為分派層級之依據,核定較高層級者,核定修習層級之前課程得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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